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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第2页)

泪珠珠遮住就看也看不见。

——《口嚼冰糖赛黄连》

哥哥走了留下一道踪,

倒灶鬼1沙牛牛2溜了个平。

1倒灶鬼,骂人话。

2沙牛牛,一种小甲虫,常在土里爬。

3石硪,陕北将多人打的石夯称石硪。

——《打碗碗花》

好了。以上仅是在陕北一个县的民歌资料中随手选的几段,形象否?感情浓烈否?感人否?读者扪心自问吧!就连陕北的一些劳动号子,其感情的色彩都是很浓的。如一首《石硪3号子》:

领:四个人呀,

合:再下把劲呀,

领:把咱的石硪往高升,

升的高啊就打的好!

合:嗨哟嗨哟呼嗨哟!

另如一首打夯歌《消灭胡宗南》:

八路军呀不怕难,

赤脚片子打裹缠。

一天两顿小米饭,

决心消灭胡宗南!这些歌,其所以能使人产生感情共鸣,正在于作者的感情真挚的缘故。清代诗人龚自珍云:“少年哀乐过于人,歌哭无端字字真”。民歌就特别贵在一个“真”字上。

仔细阅读,你会发现陕北民歌抒情方面的一个共同特点:它所抒发的都是人之常情。是普通人都能理解,都能接受的感情,因而,它能拨动普通人的心弦。这也使我想到了过去的那些文艺“样板”,它里面抒发的究竟是什么情?什么“抒豪情,寄壮志”,“胸有朝阳”,“气冲霄汉”等等,这些情是真是假暂不考之,但它绝不是人之常情,它离普通人的生活距离太遥远了,太“高”了,超出了普通人所能接受的限度,因而,它既谈不上什么人民性,也谈不上什么革命性。它也不具有什么教育意义。常人不能理解,便无法接受,只能当天书一般,听听了事。

陕北人民那么喜欢陕北民歌,不仅在于它反映了他们的生活,“理至、神至”了,也在于它是他们心灵的写照,所抒发的都是他们有过深刻感触的、完全可以体验到的感情。这不在于歌子抒发的是“阳刚”之情还是“阴柔”之情,许多革命历史民歌,可谓既“阳”又“刚”了吧?不也被人民所普遍传颂么?“一杆杆红旗空中飘,跟上哟共产党把革命闹”,“背上子弹挎上枪,豁上性命跟一回共产党”,“独立队开差呀打的个对对枪,跟上哥哥参加一回共产党!”“革命势力大无边,红旗一展天下都红遍”……所抒发的感情浓烈真实,因而普通群众就接受它,喜欢它。即便是一些反映一般人所不熟悉的生活的作品(如一些反映大家闺秀、赌徒、士兵生活的作品),也因它所抒发的是真情实

感,是人之常情,因而依然被人们所理解、接受了。如《大小老婆》这首歌,写了一个人(从歌中描写看,这是个富豪人家。)娶了两个老婆,结果两个老婆整天争风吃醋,吵吵闹闹,搞得这老汉左右为难,伤透脑筋的事。毫无疑问,一般农民是娶不起、也养不起两个老婆的,他们对歌中的抒情主人公的生活感情是毫无体验的。但是,由于作者所抒发的是他的真实思想感情,没有把他“神化”,而是“人化”、“常化”了,因而依然能够广泛流传开来。

只有那些易为人们所普遍接受的感情,才会产生冲击力,这个冲击力,是任何观念的长堤也阻挡不了的。比如《兰花花》和《女娃担水》这两首歌。兰花花和女娃这两个封建礼教、道德的叛逆的所作所为,无论如何也不会被那个时代人们的一般道德观念所接受的,人们把她们编成歌来唱,原本是当作丑人丑事来传的。但唱来唱去,讽笑歌却变成了赞美诗。什么原因呢?不正是因为这两个人物的思想感情引起了读者听者的感情共鸣的缘故吗?人们尽管从道德观念上,也就是理性上反对她们,而感情上又是接受的,或者说是融会贯通的啊!

写人之常情还是写超然之情,是形象化与概念化的一个重要分界,是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在艺术上的一个重要分界,也是文艺的审美与非审美的一个重要分界。审美的抒写,必须具有感情的真实性和可感性,才可能触动读者听者的感情,调动他们的想象力和情绪,造成感情的酝酿、膨胀,达到审美目的。超然之情绝不具有生活的真实性和可感性,也就不会引起感情共鸣,不具有审美价值。这些作品,是不应算作“文艺”的。写人之常情还是写超然之情,也是作者文艺观的一种反映。给劳动人民的东西,却不考虑劳动人民的审美习惯、审美要求和审美能力,以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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