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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回有一段回前批 (第1页)

“茜香罗、红麝串写于一回,盖琪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者,非泛泛之文也。”

这不凡之文说的是什么故事呢?

乃是宝玉到冯紫英府上做客,席间行酒令时,伶人蒋玉菡念了句“花气袭人知昼暖”,被薛蟠叫嚷出来,说“袭人”是“宝贝”,妓女云儿忙向蒋玉菡说明缘故。其后宝玉出来解手,蒋玉菡追出来赔不是。宝玉趁机向他打听名闻天下的伶人琪官,得知就是玉菡小名——

宝玉听说,不觉欣然跌足笑道:“有幸,有幸!果然名不虚传。今儿初会,便怎么样呢?”想了一想,向袖中取出扇子,将一个玉琚扇坠解下来,递与琪官,道:“微物不堪,略表今日之谊。”琪官接了,笑道:“无功受禄,何以克当!也罢,我这里得了一件奇物,今日早起方系上,还是簇新的,聊可表我一点亲热之意。”说毕撩衣,将系小衣儿一条大红汗巾子解了下来,递与宝玉,道:“这汗巾子是茜香国女国王所贡之物,夏天系着,肌肤生香,不生汗渍。昨日北静王给我的,今日才上身。若是别人,我断不肯相赠。二爷请把自己系的解下来,给我系着。”宝玉听说,喜不自禁,连忙接了,将自己一条松花汗巾解了下来,递与琪官。

那怡红院名曰“怡红快绿”,而这里宝玉拿松花(绿)汗巾换了蒋玉菡的大红汗巾子。无怪乎脂砚这里戏批了一句:“红绿牵巾,是这样用法。一笑。”

要注意的是,这段宝玉同琪官互赠表礼的描写,和前文中宝玉路谒北静王的情形,极为相似:水溶见了宝玉,夸赞“果然如宝似玉”,宝玉见了琪官,则笑称“果然名不虚传”;水溶是卸了腕上一串念珠,说:“今日初会,伧促竟无敬贺之物。”宝玉则说:“今儿初会,便怎么样呢?”解下扇坠说:“微物不堪,略表今日之谊”;水溶的香串原来并不是自己之物,而是“前日圣上亲赐”的,这又和琪官的大红汗巾子,“昨日北静王给我的”不谋而合。

更关键的是,故事到这里还没完,不但交代了这大红汗巾子的曲折来源,原是茜香国女国王进贡——北静王赏赐蒋玉菡——琪官再转赠宝玉的,原来这赠品果然与水溶有关。

而且,接下来后文又写到,原来这宝玉的松花汗巾子也并非他本人所有,而是袭人之物:

宝玉回至园中,宽衣吃茶。袭人见扇子上的坠儿没了,便问他:“往那里去了?”宝玉道:“马上丢了。”睡觉时只见腰里一条血点似的大红汗巾子,袭人便猜了八九分,因说道:“你有了好的系裤子,把我那条还我罢。”宝玉听说,方想起那条汗巾子原是袭人的,不该给人才是,心里后悔,口里说不出来,只得笑道:“我赔你一条罢。”袭人听了,点头叹道:“我就知道又干这些事!也不该拿着我的东西给那起混帐人去。也难为你,心里没个算计儿。”再要说几句,又恐怄上他的酒来,少不得也睡了,一宿无话。

至次日天明,方才醒了,只见宝玉笑道:“夜里失了盗也不晓得,你瞧瞧裤子上。”袭人低头一看,只见昨日宝玉系的那条汗巾子系在自己腰里呢,便知是宝玉夜间换了,忙一顿把解下来,说道:“我不希罕这行子,趁早儿拿了去!”宝玉见他如此,只得委婉解劝了一回。袭人无法,只得系在腰里。过后宝玉出去,终久解下来掷在个空箱子里,自己又换了一条系着。

这么一招阴差阳错,袭人的松花汗巾子就和琪官的大红汗巾子经由宝玉之手做了交换。原来,“红绿牵巾”的并不是宝玉和琪官,而是袭人与琪官,其间又夹着北静王的恩泽。

回前批中,脂砚点明“茜香罗”当与“红麝串”并看,乃“非泛泛之文”。

那茜香罗是琪官赠与宝玉,宝玉转赠袭人之物;红麝串则是元妃赐与宝钗之物;这两个物件,关乎两段婚姻:琪官与袭人后来“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可见袭人嫁了琪官,宝钗嫁了宝玉。四个人后来还有一段短暂的相处时光,惜不得见了。

(二)

“鹡鸰珠”是惟一一件明写的北静王赠与宝玉之物,至于暗出之物,除“茜香罗”外,还有一套雨具。

事见第四十五回《金兰契互剖金兰语风雨夕闷制风雨词》,说风雨之夜,黛玉闷闷填词,宝玉突然披蓑来访:

(宝玉)脱了蓑衣,里面只穿半旧红绫短袄,系着绿汗巾子,膝下露出油绿绸撒花裤子,底下是掐金满绣的绵纱袜子,靸着蝴蝶落花鞋。黛玉问道:“上头怕雨,底下这鞋袜子是不怕雨的?也倒干净。”宝玉笑道:“我这一套是全的。有一双棠木屐,才穿了来,脱在廊檐上了。”黛玉又看那蓑衣斗笠不是寻常市卖的,十分细致轻巧,因说道:“是什么草编的?怪道穿上不象那刺猬似的。”宝玉道:“这三样都是北静王送的。他闲了下雨时在家里也是这样。你喜欢这个,我也弄一套来送你。别的都罢了,惟有这斗笠有趣,竟是活的。上头的这顶儿是活的,冬天下雪,带上帽子,就把竹信子抽了,去下顶子来,只剩了这圈子。下雪时男女都戴得,我送你一顶,冬天下雪戴。”黛玉笑道:“我不要他。戴上那个,成个画儿上画的和戏上扮的渔婆了。”及说了出来,方想起话未忖夺,与方才说宝玉的话相连,后悔不及,羞的脸飞红,便伏在桌上嗽个不住。

又是一句“我不要他”!

细论起来,这已经是宝玉转手的第三件北静王的礼物:第一次是香串,宝玉赠送黛玉而被黛玉掷回不要的,还说是“什么臭男人带过的,我不要他!”第二次是北王给了蒋玉菡,蒋玉菡给了宝玉,宝玉又给了袭人的大红汗巾子,后来直接促成了袭人与蒋玉菡的婚事;第三件就是这套雨衣了,宝玉又想转赠黛玉,而黛玉是再次间接拒绝了北静王的礼物。

此前宝玉葬花是用衣襟兜着花瓣直接撒进水里,黛玉却说水里不干净,“撂在水里不好。你看这里的水干净,只一流出去,有人家的地方脏的臭的混倒,仍旧把花遭塌了。”——而北静王,正是姓“水”,这里面,是否暗示着什么呢?

种种痕迹,显示了黛玉、宝玉、北静王之间,隐藏着某种似有还无的可能性关系,这些伏线会在遗失的后文里突显出来吗?

而黛玉在拒绝了宝玉的蓑衣之后,却反过来送了宝玉一样东西,玻璃绣球灯——真真让人叹息,正所谓“彩云易散玻璃脆”啊。

琪官与袭人的红绿牵巾

在太虚幻境薄命司的册子里,袭人的判词是这样写的:

“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

堪叹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

“优伶”指琪官,“公子”指宝玉,袭人最后嫁给了蒋玉菡,这种说法是没有什么争议的。在红楼诸人物的终局探佚里,这是难得可以达成共识的一项,实在是书中多次照应,暗示得太明显了。

不过,人们却多半忽略了蒋玉菡在筵席上行的那首“女儿令”:

“女儿悲,丈夫一去不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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