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哥他没有娱乐活动的,一般除了呆在租、房里看小说,哪儿都不去。
他没有一个朋友,他不理人家,人家自然不理他。
作一个同事,我也很无奈。
要不是为了每月他能给我分付那一点房租,说实话我非赶他走不可。
他的社交能力几乎为零。别看他二十二岁了,上街除了买饭吃,衣服不会买,不会说话,上次一个同事过来玩,让他去买只西瓜吃,他坚持不去。
我那次也毛了,坚决让他去,拿赶人逼他,他去了,给他十几块钱,结果买了个比馒头还小的西瓜。
剪个头非要我陪着,他怕那里边的人。
我说你他妈的又不是犀利哥那么智障,他怕什么人呢?
所以找工作对他而言是个难题。
按说他应该是个内心很丰富的人,天天看小说嘛,小说里一个男主角弄到手了十几个漂亮女主角,他最爱看那个,而现实生活里,除了他自己家人,没接触一个女人。
工厂里做事只是做事,几乎从不和女人说话。
本身是个龌龊的人,却还装得比谁都斯文。
他常常晚上偷看女人洗澡,这是真事,趴在窗口上,畏畏缩缩的,像个贼一样。
这个时候我都会骂他,他不听,依然如故。
又是几个月过去了,春哥的存款也快折腾光了,我问他要不要去找工作啊,他先是不说话,后来才说,我还是回家吧,回家做个小农民,这个世界不好。
我笑了,这个世界招你惹你了,以你现在的状况看,不让你看小说等于杀了你,即使你回家,你还是活在这个世界上,你逃避不了的,你还要结婚生子,还要活人!
春哥听不进去这些,依然如故地看他的修真、玄幻和网游,依然如故地崇拜着唐家三少、辰东和那个喜欢吃西红柿的网络作家。
后来我听了一个朋友的建议,和春哥签下了一个死亡协议书,协议书上说,二人合租期间,如果哪一个人在房内猝死,不关另外一个人的事。
我们两人都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因为以他现在每天一顿饭两包烟和三个小时睡眠时间坚苦卓绝地奋斗在电脑旁手机上的情况分析,不是没有可能有一天他要倒下。
网络小说害死人啊,虽然这话有点危言耸听,但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当然,任何一种事物,喜欢过了头,就是痴迷,痴迷之后就是沉沦,沉沦容易引发堕落。
所以,不管是网络小说还是各种电脑游戏,热爱的同时,要把握好“度”的问题。
不然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是百年身。
几年后的今天,我也开始创作文字作品了,而且选择了在网上发表,我当然希望有更多的人看到,甚至有读者痴迷于我的小说,我会觉得特有成就感。
这就自相矛盾了,原来我的小人心理就是,劝大家不要痴迷别人的作品,要看就看我写的,真是不吃葡萄却说葡萄酸啊。
唐家三少迄今依然活跃在网文第一线,而且越来越火,越来越有钱。
而当初那些追看他小说的人不知是抱负实现大富大贵了呢还是碌碌无为苟活于世。
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当你躺在床上舒服时,别人正在翻山越岭,你在享受,别人在创造,你在享受别人的创造,这就是你不如别人的原因……
打字累了。晚安丽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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